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简介

发布时间:2007-12-19 08:00    阅读量:409

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简介

 

    “鲁班奖”是1987年由中国建筑业联合会设立。主要目的是为了鼓励全国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管理,争创一流建筑精品工程,推动我国工程质量水平普遍提升。目前这项标志着中国建筑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由国家建设部、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

    “鲁班奖”是行业性荣誉奖,属于民间性质。19967月,根据国家建设部“两奖合一”的决定,将1981年政府设立并组织实施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与“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合并,奖名定为“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数额为每年80个左右。

    “鲁班奖”有严格的评选办法和申报、评审程序,并有严格的评审纪律。评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协会负责受理申报、组织初评和工程复查。评委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区的高级专家组成,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

“鲁班奖”公布后,国家建设部、中国建筑业协会将向获奖单位授予“鲁班奖”金像和荣誉证书,对主要参建单位颁发奖状并通报表彰。获奖企业被允许在获奖工程上镶嵌统一的荣誉标志。为记录这一荣誉,中国建筑业协会把“鲁班奖”编辑成册,将其载入中国建筑史册。由此得奖的建筑工程可谓是精品中的精品。全国建筑企业都以得到鲁班奖为巨大荣耀,并视为企业进步发展和质量创优十分重要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