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明年4月1日实施

发布时间:2013-08-29 08:00    阅读量:131

《无锡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明年41日实施

 

  近日网络上流行着形形色色的“逃票众生相”,有像“飞人”刘翔一样纵身越过拍打门的“跨栏哥”,也有如“地道战士”一般轻松钻过三杆闸机的“穿越弟”,更有练就“无骨神功”优雅滑过剪刀门的“移形换影妹”,真可谓“地铁逃票者,创意无极限”。针对上述现象,《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修订,提出了“地铁逃票”的处罚方法。据悉,《无锡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也将于明年41日正式实施,关于“地铁逃票”有相应惩罚吗?

  地铁逃票各地应对办法:

  京沪处罚款,南京“挂钩”个人信用

  我们先来看看全国其他先建地铁的城市对于“地铁逃票”有什么惩处办法。

  “逃票行为不仅扰乱正常运营秩序,也不利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上海市交通港口局局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是说。有关数据显示,上海地铁自开通以来,平均每天逃票人数在1万以上,以每张车票最低3元计算,每年都要损失1000多万元。根据现有的《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对于无票乘车、使用假票废票等无效车票乘车的乘客,运营单位可以在补收票款的同时,收取5倍以下的罚款。

  南京地铁每年则因为逃票损失800多万元,新修订的《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规定,“地铁逃票”行为将被记入个人信用档案,一旦上了黑名单,个人信用档案中有了相关记录,逃票者今后在南京找工作或者办事都可能会受到影响。  在北京、深圳,乘地铁逃票将面临超过车票面额10倍的处罚,但目前的效果都不理想,有人认为这种惩罚力度还是偏低,对于遏制“逃票行为”只能算是“蜻蜓点水”。

  无锡也有地铁“逃票处罚”

  总体处罚办法与南京类似

  《无锡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即将于明年41日正式实施,对无票乘车、越站乘车,使用假票、废票等无效车票,持伪造的优惠乘车票、乘车证件或者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车等行为明确为禁止行为,将由市相关部门予以适当的处罚。

  对于存在逃票行为的乘客,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以将相关信息提供至市个人信用基础数据管理系统归集。也就是说,乘客冒用他人证件的、使用伪造证件乘车等逃票行为的有关信息将被纳入个人信用系统,这意味着此类行为很可能成为个人污点,影响今后的就业、银行贷款等。

  “尽管目前无锡地铁尚未开通,但是维护有序、文明的乘车环境是乘客的应尽义务和素质文明的直接体现。”市轨道办负责人表示,在地铁开通前,市地铁集团将会加强文明乘车方面的宣传,呼吁市民在享受便捷、舒适的轨道交通服务时,能够尊重有关规定,展现无锡市民的良好社会风尚。

  同时,有关人士建议,对于确实存在经济困难问题的少数人群,应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例如办理“残疾人卡”、“老年卡”等,针对弱势群体开启地铁“绿色通道”。 (张艺凡)

          (20130828中国无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