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轨道交通条例》明年元旦起实施

发布时间:2013-11-29 08:00    阅读量:238

《无锡市轨道交通条例》明年元旦起实施

 

  明年地铁1号、2号线将正式投入运营,无锡即将迈入“地铁时代”。在全市人民翘首期盼之际,《无锡市轨道交通条例》早于地铁开通运营半年颁布实施,201411日起,《无锡市轨道交通条例》将正式施行。《条例》借鉴香港等城市的经验,在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方面形成了无锡的特色,具有较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以土地综合开发弥补地铁运营亏损

  “地铁是一种公共事业,目前世界范围内,除了香港等极少数城市的地铁盈利,绝大多数都在亏本运营。”市人大法制工委主任钱群介绍,《条例》借鉴了香港成功经验,并结合无锡实际,规范了轨道交通土地综合开发。

  翻开《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以根据市政府规定享有轨道交通及其配套设施用地范围以及空间内的土地综合开发,商业和广告等活动的经营权,其收益用于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

  “也就是说,给予地铁集团部分土地的商业开发权利,通过资产运作,弥补地铁运营的亏损,并形成良性循环,既可以减轻财政负担,又可将地铁票价控制在市民接受范围内。”钱群说,为避免综合开发的无序,《条例》还作出一定的限制性规定。

  执法管理体系形成无锡特色

  我市的地铁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运营管理经验匮乏,制约着我市轨道交通的进一步发展。《条例》吸纳了国内一些地铁城市的立法经验,并结合本地实际,形成了一些无锡特有的执法和管理体系。

  《条例》直接赋予轨道交通经营单位一定的执法权,对一些轻微、常见的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这样规定是考虑到轨道交通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公共客运服务系统,如果由各行政管理部门进入分散执法,既增加行政成本又可能出现执法管理上的交叉,降低效率。”市人大相关人士介绍,地铁地上部分的保护区由城管执法,如遇到地铁口“黑车”揽客拉客,城管将交由交通部门处理。

  此前,“地铁上不能吃东西”等乘车行为规定颇受市民关注。记者看到,《条例》禁止在车站付费区、列车内饮食,或者携带严重异味、易污损设施的物品乘车。这样规定是考虑到该类行为既容易污染公共环境,又容易影响他人乘车。另一方面,《条例》也体现了人文关怀,规定残疾人可以携带有识别标识的助残犬乘车,但其他畜禽、宠物等动物则禁止携带进站、乘车。

  地铁与公交衔接实现立体交通格局

  近年来,我市公交线网日益发达,随着地铁投入运营和机场扩容,将初步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公共交通体系,为市民的出行带来了很大便利。同时由于我市土地资源极度短缺,单纯依靠传统的拓宽道路改善交通条件的做法已经行不通,充分利用地下、地上空间资源发展轨道交通事业,建立新型的立体交通体系势在必行。

  《条例》规定轨道交通应与城市道路、铁路、公路、航空、港口和其他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相衔接。地铁运量大、污染少、安全性高,通过连接机场、公交站点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共交通资源。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夏正兴介绍,我市正在探索轨道交通和常规公交衔接机制,将逐步实现以轨道交通为骨架、常规公交为主体的“大公交”发展格局,促进“两网”融合、互为补充,实现两者在空间上、时间上的无缝对接,政策上实现刷卡一体化,让市民出行更加安全便捷。

               (20131129日中国无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