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全省率先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发布时间:2014-08-04 08:00 阅读量:79
我市在全省率先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昨悉,作为江苏省首个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城市,我市已制定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电梯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的“本土方案”,计划分两年基本完成“全市在用电梯应保尽保”目标,其中涉及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公众聚集场所的5500多台电梯优先投保,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实现覆盖。
“全市范围内经检验合格的在用电梯和新安装电梯,都在投保范围内。”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在用电梯的投保主体为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电梯检验机构,新安装电梯的投保主体则是电梯制造单位或其委托的安装单位。在投保方式上,我市将引入“投保代理人”这一创新制度,即电梯使用单位可委托电梯维保单位购买保险,电梯维保单位既是投保义务人,也是投保代理人。
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并不是确保电梯安全的唯一途径和“万能药剂”,为配合“智慧城市”建设,我市还将有计划、有步骤地应用物联网技术实现对全市电梯的实时监控、智能管理。据悉,我市将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全市50%电梯的投保量,到明年年底基本达到全覆盖,让全市600万市民在日常出行时多一份安全保障。
(2014年07月04日《中国无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