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农村建房政策标准放宽

发布时间:2017-02-03 08:00    阅读量:183

宜兴农村建房政策标准放宽

  为加强农村农户建房的规划和用地管理,优化镇村空间布局,进一步提高农户的生活水平,推进新农村建设,近日,宜兴出台《宜兴市农村农户建房规划管理办法》。据了解,该办法顺应百姓呼声,对原有的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不但扩大了可实施建房规划的村庄范围,而且对房屋建筑占地面积、楼层等也相应放宽了标准。

  多年来,宜兴对农户建房的规划管控较严,有效遏制了农村乱搭乱建、违规扩大占地等现象。但同时,因为农村房屋建设规划审批管理程序不明晰、缺乏统一规划指导等原因,部分合理的改善性建房需求也被抑制,而一些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造的老旧房屋,由于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部分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呼声很高。为此,2014年,宜兴出台了《农村农户建房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对农户建房实行统一规划、规范审批、严格监管等。办法实施两年来,已有1341户农户进行了新建、改建等。“但根据实施的情况发现,相关条例约束性依然较大,满足不了农户的建房需求,尤其是对于宜南山区想发展民宿业的农户来说,放不开‘手脚’。”宜兴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坦言。

  新办法将只允许农户建房在镇村布局规划确定的保留村庄这一范围扩大到所有村庄,依据镇村布局规划,对列入一般村的村庄,允许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房屋,新增宅基地申请原则上引导向重点村、特色村集聚。除此之外,将房屋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94.5平方米的标准放宽至120平方米。规定户内人数在三人以下的,原则上以建两层为主,每层不超过120平方米,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7米;需建三层的,每层不超过100平方米,建筑檐口高度不得超过10米。若户内人数在四人以上的,层数需控制在三层以内,每层不超过120平方米。

                        20170102日《中国无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