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率先推行农户建房试点

发布时间:2017-08-08 08:00    阅读量:158

江阴率先推行农户建房试点

 

  近日,江阴在全市各板块率先推行农户建房试点,长泾镇、月城镇的6个行政村先行先试,相关试点方案已出台。“今后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以帮助农民改善居住条件,提高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率,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江阴市委农工办人士说。

  试点方案明确,农村住房翻建、改(扩)建要按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意见规范开展。对于规划发展村庄,鼓励在原地有序翻建房屋,不具备翻建条件的,可利用村内空闲的建设用地以及规划扩建点新建房屋。对于一般村庄,不允许新建、翻建房屋,可在所属行政村的规划发展村庄扩建点进行异地新建。

  “尽量用好每一块地,给未来发展腾出空间”已成为各板块迫在眉睫的事。如江阴土地开发强度去年已达41.2%,高于全市。另一方面,不少村庄住房都是联排式的,导致有些住房尽管结构不够安全、形态不够美观,但存在翻建、改建困难。一些边远农村住户少,基础设施不够到位,农民在原址翻建、改建意愿不强。由此,江阴积极探索宅基地退出机制。

  试点方案规定,拟撤并村庄上的留根户不再安排宅基地,依法实施宅基地退出机制。规划发展村庄因村内基础设施建设需要须迁建的农户,以及拟撤并一般村内的农户,若无异地新建意愿的,可选择经济补偿、实物分配等方式自愿退出宅基地。

  异地新建怎么搞?方案明确,各试点村要确定至少1个区位交通或资源禀赋较好并有扩建计划的规划发展村庄,用于农户异地新建住房。扩建点也可配套建设一定数量的多层公寓,用于宅基地的有序退出。

  异地新建后,腾出来的土地怎么办?方案规定,原宅基地由镇或村集体收回并进行土地复垦。土地复垦验收后产生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须先归还省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多余指标由政府统一调剂使用(所属行政村可优先使用),调剂收入按一定比例返还给行政村,由行政村专项用于规划发展村庄建设。

  结合农房翻建、新建或改(扩)建,江阴还将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对规划发展村庄和一般村分类进行村庄道路、河道沟塘、污水处理、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江阴还设立了新农村专项建设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形式鼓励规划发展村庄优化人居环境,使农村更美、农民生活质量更高。

                                                                                                         20170805日《中国无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