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设立建筑民工工资保障金

发布时间:2007-04-27 08:00    阅读量:294

宜兴设立建筑民工工资保障金

 

        昨从宜兴市有关部门获悉,该市今年将在建设领域实施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市内注册的建筑、园林绿化类企业,按照资质等级缴纳5万-50万元的民工工资保障金,市外企业按合同缴纳5万-30万,并划入指定的专用账户,以确保民工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为维护广大民工合法权益提供有效保障。

  据了解,目前宜兴通过在建筑施工企业中设立清欠联络员制度,建立了民工工资处理应急预案,推行实施建筑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和维权告知牌制度等,并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建筑企业和项目部按月结算和支付民工工资,初步建立起一套规范有序的建筑用工和工资保障制度。同时,通过在施工企业中组织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健康卫生教育”、“工地制度教育”等活动,已有1.3万民工得到上岗培训,大大提高了他们的劳动素质。(闵德强)

                       源自2007/04/18《无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