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清理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07-06-17 08:00    阅读量:279

全面清理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

 

昨从全市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动员会上获悉,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的要求,我市将对全市党政机关办公楼、培训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楼的建设和使用情况成为此次清理工作的重点。副市长吴建选到会讲话,市纪委有关负责人对清理工作进行部署。

本次清理的部门和单位包括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及其市直属事业单位和省垂直管理单位;市(县)、区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镇级党的机关、行政机关,其中不包括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省垂直管理单位的办公楼、培训中心新建、翻扩建(扩建和增加面积的翻建)、迁建、购置项目,凡属2005年1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项目、不论何时开工建设的所有在建项目、已审批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都在清理范围之内。

据了解,此次清理内容的第一条,就是要看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建设程序。已完工和在建项目重点检查是否符合中办发〔2003〕3号文件的规定,已审批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还要检查是否符合中办发11号文件的规定。还要看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建设规模、装修及设备标准是否符合《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标准》的各项规定,重点检查建筑面积、装修以及设备配置是否超标问题;党政机关办公楼、培训中心项目资金来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挪用政府专项资金、集资、借(贷)款、拉赞助、拖欠工程款等问题;党政机关办公楼、培训中心建设项目用地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占用耕地、超标准占地等问题。

此外,党政机关办公楼、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城市规划,是否按《招标投标法》组织招投标,是否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已建成的党政机关办公楼是否存在商业经营和出租情况;200511以来各部门是否存在违规新建、扩建培训中心(包括党政机关所属的具有住宿、餐饮、会议等接待能力的设施和场所)问题,也是此次清理的内容。

据悉,对清理中发现的严重违反规定和建设程序、奢侈浪费和群众反映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我市将依据事实和有关政策严肃查处。 (朱敏)

                  源自2007/06/04《无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