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下月步入垃圾分类管理新时代
无锡下月步入垃圾分类管理新时代
昨天获悉,《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是江苏省第一部垃圾分类管理法规,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市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进入了更加规范有序的新阶段,按照《条例》规定,全市将进入生活垃圾四分类管理时代。
“《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实施,必将对全市垃圾分类工作起到重大推动作用。”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市生活垃圾总量以每年约7%的速度增长,目前日产垃圾近5000吨,填埋等传统的垃圾处理方式已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必须对生活垃圾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但是,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还存在着市民分类投放意识不强,参与度不够;投放设施不完善,覆盖率不够高,管理维护不到位;处置设施建设不平衡,餐厨垃圾处理终端和可回收物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能力不足等问题。
《条例》共九章六十三条,对垃圾分类管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内容上来看,《条例》对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规划与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生活垃圾减量与循环利用等进行了全面规范,并形成了六大特点:确立了城乡一体化推进原则,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及收集容器设置要求,建立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突出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全程覆盖,强化了生活垃圾减量与循环利用,完善了生活垃圾分类促进与监督措施。
“城乡一体化”原则适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包括江阴、宜兴。《条例》明确,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减量和循环利用以及相关的规划与建设,促进与监督活动,均按“城乡一体化”的原则开展,农村居民点的生活垃圾纳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系统,并从实际出发,对于人口分散的农村生活垃圾无法纳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系统的,明确在充分回收、合理利用的基础上,可以因地制宜就近进行无害化处理。
垃圾分类以四分类为主。《条例》规定生活垃圾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但可以按照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步骤推进,根据不同场合生活垃圾产生和处置能力等实际情况,分别设置相应的收集容器,并鼓励根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种类和处置利用需要,细化设置收集容器。
同时,《条例》对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和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进行了明确;并从顶层设计、分类投放环节、分类处置环节上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进行了全程覆盖;明确通过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还依照相应法律法规规定,对未按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设置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2019-08-14《中国无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