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学术部副主任李海龙:老旧小区改造急需技术标准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学术部副主任李海龙:老旧小区改造急需技术标准
老旧小区改造是综合性系统工程,涉及专业领域较多,在确定改造项目、技术方法、标准要求等方面,迫切需要技术标准加以规范和指导。
《标准》是我国首个针对旧居住区综合改造的团体标准,共分为10章,涵盖改造要求、改造项目、改造技术、竣工验收等内容。其中,前3章分别是总则、术语和基本规定;第4章至第9章分别是居住区室外环境、道路与停车、配套设施、房屋、建筑结构、建筑设备改造的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第10章明确了施工与竣工验收要求。
《标准》总则明确了制定的目的与意义、适用范围、应坚持的基本原则以及与其他标准的相互衔接,并提出综合改造需坚持宜居便利、安全韧性、经济节约、绿色生态、智能共享、文脉传承六大原则。《标准》将城市旧居住区定义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建成使用20年以上或环境质量差、配套设施不足、建筑功能不完善、结构安全存在隐患、能耗水耗过高、建筑设备老旧破损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在基本规定方面,《标准》提出七大基本要求,包括以人为本、确保居民基本安全、因地制宜集约改造、节能节水、智能信息化、体现地方特色和文脉以及确保主体结构的安全使用性能。
城市旧居住区综合改造分为前期规划、改造实施和项目验收三个阶段,《标准》对每个阶段均提出了技术要求。在前期规划阶段,要重点评估居住区适宜改造的情形,包括在公共区域方面,缺乏公共活动空间、绿地面积严重不足、排水不畅易产生内涝积水、道路不满足消防疏散要求、市政管线及附件破损老化等;在房屋建筑本体方面,屋面存在渗漏、主体结构安全可靠性能和围护结构保温防水性能不满足相关标准、暖通排水电气等建筑设备老旧破损等。
值得注意的是,《标准》创新性地将改造项目分为优选项目和拓展项目两类。优选项目是指有利于保障居民安全、满足居民基本需求、技术经济成本可承受、群众改造意愿强烈、需做到应改尽改的项目。拓展项目则是指在已实施优选项目的基础上,可根据现实条件和改造主体意愿选择确定的项目。
改造具体内容包括室外环境、道路与停车、配套设施、房屋、建筑结构、建筑设备6大类20项。每个大类根据不同内容,细分为多个改造项目。
室外环境改造主要包括四方面:一是公共空间,重点对应急避难场所、公共活动空间、无障碍设施、标识系统、文化宣传栏等进行改造;二是绿地植被,重点对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古树名木、植被标识等进行改造;三是雨水控制利用,重点对下凹绿地、雨水利用、透水铺装、道路生态排水等进行改造;四是景观风貌,重点对出入口设置、围墙、景观构筑物等进行改造,实现室外环境的系统性改善。道路与停车改造主要围绕道路、停车设施和交通标识等进行。配套设施改造主要围绕市政管线、公共服务设施、环卫设施和安防设施等进行。房屋改造主要包括屋面、建筑立面和楼门楼道等内容。建筑结构改造主要包括结构加固、围护结构和电梯加装等方面。建筑设备改造主要围绕暖通、给排水和电气系统等进行。
在城市旧居住区综合改造过程中,特殊群体的安全与健康尤其需要重视。《标准》把对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的保护作为首要关注点,在具体改造内容中多处体现对特殊群体的关注,如在公共空间、道路与步行系统、公共厕所、楼门楼道、电梯等部分,都强调设置无障碍设施;在老年人和儿童活动区域,要采取防滑、防摔设计并安装护栏,消除安全隐患;增设适合老年人和儿童的活动设施,休憩活动空间要便于轮椅通行与停留。
(2019-08-08《中国建设报》)